28日,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大連、廈門、青島、深圳、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濟南、武漢、成都、西安、昆明等19城市消協(消委會、消保委),共同發布了《護膚品消費行為調查報告》。在針對消費渠道的調查中,近七成網友表示不接受“朋友圈購買護膚品”。
《報告》顯示,年齡在18歲至40歲的消費者對護膚品的關注度較高。統計顯示,有46.96%的消費者平均每月購買護膚品的支出為100元-500元,38.19%的消費者在100元以下,11.10%的消費者在500元-1000元,另有3.75%的消費者每月支出在1000元以上。
6月1日,我國降低護膚品進口關稅稅率高達60%,但59.97%的消費者不知道關稅下調能給自己節省多少錢;另有70.95%的消費者表示關稅下調對自己選擇護膚品影響不大。數據說明消費者對于護膚品價格的敏感度正在降低。
隨著電商的崛起,護膚品銷售渠道走向多元化,一些快速觸網企業嘗到了銷售增長的甜頭,與此同時,還誕生了一批網絡品牌護膚品。但是無論銷售渠道怎樣變化,放心、實惠都是消費者最關注的因素。調查顯示,除商場、超市、化妝品專賣店仍是消費者最常使用的護膚品購買渠道外,有42.83%的消費者還會經常通過網購平臺選擇護膚品。
隨著“微商”的興起,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護膚品越來越普遍。但事實上,67.22%的消費者表示“不愿意通過微信朋友圈購買護膚品”,僅有7.68%的消費者喜歡通過朋友圈購買。同時,電視購物渠道也不讓人放心,僅有4.30%消費者經常通過電視購物購買護膚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