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節假日,不少職場人選擇用帶薪年假拼假。2015年以來,國家多次公開強調落實帶薪年假,引發了人們對這一制度的關注。
廣州市場調研公司通過問卷,對1500名職場人士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3.5%的受訪者所在單位有帶薪年假,不過,64.9%的受訪者稱自己所在單位規定帶薪年假必須一年休完,過期清零。如果沒有休年假,僅30.4%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所在單位會按照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71.5%的受訪者希望單位統籌為員工安排休帶薪年假。
73.5%受訪者所在單位有帶薪年假
本次調查顯示,73.5%的受訪者所在單位有帶薪年假,21.9%的受訪者沒有。進入職場1年以上的受訪者中,休過帶薪年假的占71.0%,沒有休過的占24.5%。進一步調查顯示,進入職場5年以上的受訪者中休過年假的人的比例(74.8%),高于進入職場1年以上5年以下的受訪者(62.7%)。
“其實單位給員工提供的假期不算少,但是新員工對于這些假期怎么休往往不太清楚。有的人以為年假就是春節假期。有的員工覺得自己休了產假、探親假,就沒有帶薪年假了。”在河北石家莊某事業單位工作的唐麗娟(化名)說。
根據《條例》和《辦法》的有關規定,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僅30.4%受訪職場人士所在單位會按規定支付未休年假工資
最近,帶薪年假跨年清零的現象引起了人們關注。調查中,64.9%的受訪者稱自己所在單位規定帶薪年假必須一年休完,過期清零。
《條例》規定,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假天數,單位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廣州市場調研公司訪問中,62.2%的受訪者表示自己知道這條規定,37.8%的受訪者坦言不知道。進一步調查顯示,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休年假,僅30.4%的受訪者所在單位會按照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54.5%的受訪者回答不會,還有15.1%的受訪者不清楚。
“公司提供年休假,員工沒有休,只要沒超過訴訟時效一般都有補償。在實際案例中,舉證問題十分重要。”溫陳靜介紹,帶薪年假應休未休舉證責任在單位。單位沒有證據證明統籌安排員工休年假,員工認可單位曾安排過,單位無須再舉證。單位提供年假,要證明員工主動提出不休,是比較難舉證的。
71.5%受訪職場人士希望單位統籌為員工安排休帶薪年假
廣州市場調研公司訪問中,51.5%的受訪者認為自己了解帶薪年假相關規定,回答非常了解和比較了解的受訪者分別占8.3%和43.2%,39.4%的受訪者表示自己不太了解,7.3%的受訪者完全不了解,1.8%的受訪者回答不好說。
受訪職場人士中,63.1%的受訪者進入職場已5年以上,28.9%的受訪者進入職場1年以上5年以下,8.0%的受訪者進入職場不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