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的涵義及現實意義
安全感滿意度涵蓋的內容涉及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安全、財產安全、衛生安全、經濟安全、交通安全、環境安全等等,但群眾最感性、最直觀、最關心的安全感認識還是人身和財產安全,這是一定時期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主觀感受和評價,是人民群眾評判公安工作優劣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據,安全感的形成,是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感性認識、對自身安全風險的自我評估及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復雜過程。社會平安和諧了,自然群眾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也就有了滿意度。所以,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是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整體工作的客觀評價,是反映一個地方公安機關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晴雨表”,是評價民警工作成績的最根本指標。
二、目前影響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的主要因素
(一)侵財類犯罪打擊效果不突出。
(二)重點地區場所整治作用不明顯。
(三)社區安全防范機制建設不完善。
(四)受媒體信息快速傳播的影響。
(五)日常執法工作不規范。
(六)窗口服務效率不高。
三、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的主要措施和對策
(一)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加強重點地區和場所的清理整治,形成良好治安秩序。
(三)提升社區安全防范能力,確保刑事發案大幅下降。
(四)加大矛盾糾紛化解,從源頭上消除對群眾安全感的影響。
(五)加大巡邏警力的投入,切實提升街面見警率。
(六)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升隊伍整體形象。
(七)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創建和諧警民關系。
(八)積極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弘揚先進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