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附記又稱為調查后記,雖然也是一種文體,但沒有獨立性,在調研報告格式上,它依附于原件而存在。在有些情況下,如果知情者所提供的材料比較具體實在,并能充分說明問題,這時便以原件為主,在原件后附上調查附記或后記,起證明情況的作用。
一般調研報告的格式附記都比較簡短,在寫法上,往往首先是對原件所反映的問題表示明確的看法,并說明經過調查,原件完全屬實或基本屬實等。接著可以就其中某一關鍵問題作補充說明或有所強調。必要時也可以指出當事人或單位目前的認識和行動。
由于原件所反映的問題,有可能與事件的發展情況不同,可能已圓滿解決,或正在解決,或尚未著手解決,因此,調研報告格式上,附記的結束語應針對不同的情況采用不同的寫法。
要寫出高質量、高水平的調研報告,需要按上述幾類調研報告的格式和結構要求謀好篇布好局,還要兼具一定的文字駕馭能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