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的存在本合理
任何事物的出現,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微信是,微商也是。微信這么龐大的用戶規模,難道都在微信朋友圈賣面膜嗎?答案當然不是,我們只是在這個圈子里,所以才覺得大家都在賣面膜。這個道理就好比是這樣:你注冊成功一個公眾號后,你突然發現你身邊擁有公眾號的伙伴多了去了,你要如何說?公眾號不是你注冊成功后就開始多了,而是它本來就很多。微商的存在其實就是同理,它的出現和發展并無限制性因素,它是合理的。
微商容易形成B2C模式
微商的價值在于用商戶和顧客在商品品味和審美的共鳴構建的具有一定感情基礎的B2C,在信任的基礎上,微商自然很容易形成B2C模式。這時候,微商的供應鏈就會跟傳統方式一樣,有各種渠道的廠商(供貨商)。此時微商必然會沿著“個人 團體(機構) 公司”這樣的一個規模效應去發展,可謂前景光明。
由此可見,現在微商的道路并非步入黃昏。既然是這樣,那這個伴隨微信蓬勃發展的商業形態的微商為什么會如此火爆呢?主要原因有:
1、微信為微商提供了機遇。微信用戶基數的飛速發展,和這些微商們有著密切的聯系。正是由于微信操作的便捷性和傳達率的高效性,才使得微商們選擇了在朋友圈里做營銷。朋友圈營銷客觀上助長了微信的用戶活躍度和微信小店的成長,為更多想從事移動電商的企業看到了機遇。
2、社交平臺的爆發。隨著微信人數的增長,商業化步伐不斷邁進,微博和QQ空間的高頻率曝光率,來往、易信、陌陌等社交平臺的興起。微商得以通過這些免費的社交平臺來尋找客戶。
3、淘寶無法讓更多的小賣家賺錢。據淘寶賣家的分布,大概只有2%的賣家是真正賺到錢的,20%~30%的賣家是勉勉強強過日子的,50%~60%的賣家是慘淡經營,自貼時間和商品,最后無果而終的。別看每年的“雙十一”都是淘寶吆喝得最厲害,但是最終受害的卻是賣家和消費者。
如今微商的火爆程度是不言而喻了,微商也不可能在短期內沒了路走,但是為什么筆者會認為微商會漸行漸遠呢?有兩點可以說明。
第一、微商偏離了電商的發展本質。電商是做貨的生意,以商品為中心;而微商則是做人的關系,是以人為中心。眾所周知,電商時代都在追求爆品,只要產品足夠好,價格足夠吸引力,能夠制造爆品神話。但微信為代表的移動互聯網時代,是社交的時代,這時候你和粉絲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才是最核心的東西。
第二、微商的商業模式有待考量。電商時代追求流量和入口,無論是PC時代還是APP時代,都是要追求流量導入,追求不斷拉新客戶,追求成為入口。但社交購物的微商時代,商業模式變了,追求的是關系深度。你不一定要有太多的客戶,只要將粉絲、用戶的關系做深,維系老客戶,提升購買頻率,能夠形成持續的購買。這時候做人的關系是核心,維護老客戶是核心,提升復購率是核心。
那成熟的微商商業模式應該是怎么樣的?筆者認為應該是:“產品 好友(引流) 展現(朋友圈或社會化媒體) 轉化(銷售) 循環(會員管理)”這樣的一個閉環模式。那這樣的一個商業模式,微商要如何走?筆者認為應該這樣發展:
一、走用戶社群化之路。由于微商的“小而美”的特性,很容易聚集到一批對產品持有相同愛好的粉絲,就像當初的“果粉”、“米粉”一樣,他們會結盟成一個社群。這群人他們有可能是專業買手,有可能是粉絲,也有可能是產品的生產者。
二、走交易移動化道路。不管你身在何處,車站、商場、公交等都可以隨時隨地上傳產品,發布產品。用戶可以通過搜索,推薦,分享,掃碼各種渠道直接下單購買。
三、走服務本地化之路。所有的商業都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之上的,沒有信任就沒有買賣。而這種信任最好的口碑傳播就是本地化。不要想著將微商做多大,能夠將周圍的幾公里覆蓋到就不錯了,做生態那是BAT們該做的事。
四、O2O的策略。規模相對較大的微商可以計劃線下開設實體店,以品牌官網作為互動的平臺,打通線上線下,不斷開展營銷活動并將流量引到代理商的網店、微店等,并借以微客來易站引流,借助這種方式和平臺,這將是其他品牌無法企及的核心競爭力。
微商的崛起是個現實,它預示著電商中心化時代的漸衰,分散化時代的來臨,它或許能締造一個微信版的淘寶神話。微商不會漸入黃昏,微商,也將在一個自律、規范的行業中,按適合自己、行之有效的商業模式的步伐前行,展現自己獨特的姿態。